上海马腾新型材料厂整体搬迁与改扩建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2021-12-29
建设单位 |
上海马腾新型材料厂 |
联系人 |
陈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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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上海马腾新型材料厂整体搬迁与改扩建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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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型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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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理位置: 本项目建设地址为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萱路599号。 本项目所在厂区东至新萱路、南至04-04地块、西至新梅路、北至新河路。厂区内布置环形道路以便于车辆通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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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及评价范围: 上海马腾新型材料厂创建于1984年,创建时名称为上海崇明粉剂厂,为一家村办企业;1989年更名为上海崇明冶金材料厂,并成为崇明陈家镇镇属的一家民政福利集体企业;2001年转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注册地崇明陈家镇奚家港水闸;为了淘汰原有污染较重的粉剂类冶金材料产品,体现公司产品技术特点和属性,于2009年更名为上海马腾新型材料厂,并沿用至今。 根据崇明区总体规划,上海马腾新型材料厂目前所在区域规划为陈家镇滨江休闲功能区建设地块,因此规划用地性质与目前用地性质不符,与崇明县总体规划相冲突,为了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减轻环境污染,上海马腾新型材料厂急需搬迁,从而满足崇明生态岛东滩镇建设需要。 经相关部门研究将马腾新型材料厂整体搬迁至上海崇明富盛经济开发区,并同时对现有生产设备作重大改造,以大幅度提高生产能力和彻底治理“三废”,使马腾新型材料厂以全新的面貌出现在崇明岛,更好的为我国的钢铁企业服务。 评价涉及建设范围:1#~13#厂房,1#、2#、4#、5#、6#厂房为生产用房,7#厂房为综合楼,8#厂房为食堂和职工宿舍,9#厂房为门卫及监控,10#厂房为空压机房,11#厂房为用户变电站,12#厂房为电业KF站。3#、13厂房为备用车间。 评技术责任及时效范围:本报告从职业卫生角度对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效果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进行分析评价。不包含放射卫生、环保、安全、消防等专业内容,相关内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执行,本报告如有涉及相关内容,仅作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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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组长 |
王磊 |
技术负责人 |
郁新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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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陈荣 |
报告编制人 |
张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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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
陈荣 |
项目组成员 |
高一鸣、曾秋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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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 |
调查时间:2021-8-10 调查人员: 张靖 企业陪同人员:陈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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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测 |
现场检测时间:2021-8-30、8-31、9-1 检测人员:乐晓斌、刘阳刚等 企业陪同人员:陈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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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 |
一氧化碳、臭氧、二氧化氮、金属镍与难溶性镍化合物、铜烟、钨及其不溶性化合物、三氧化铬、硫酸及三氧化硫、氯化氢及盐酸、氢氧化钠、氧化钙、氧化镁烟、氟化氢、乙醇、铝金属、铝合金粉尘、氧化铝粉尘、煤尘、石墨粉尘、矽尘(50%<游离Si02≤80%)、电焊烟尘、砂轮磨尘、其他粉尘(铬铁粉尘、硅钙粉尘、钛铁粉尘、碳酸钙粉尘)、高温、电焊弧光、工频电场、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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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果 |
化学因素:✔全部达标;□浓度超标(超标因素: 超标点数: )。 物理因素:□全部达标;✔强度超标(超标因素: 噪声、高温 超标点数:2个点噪声、8个高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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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及建议 |
本项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属于(√严重£一般)。 本次于2021年8月对上海马腾新型材料厂试运行生产作业情况进行了职业卫生调查和现场检测。 通过现场调查及对项目资料综合分析,本项目总体布局、建筑卫生学设计、辅助用室设置等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相关要求。 但本项目现场个人防护用品未全部佩戴,本项目尚未在实验室内设置应急喷淋洗眼器、在铝线车间、制球车间隧道炉巡检位未给工人佩戴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现场警示标识不完善。生产设备布局、采取的防护措施、个人防护用品、应急救援措施、警示与告知制度等方面部分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相关要求。 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公司指定安全环境保护科作为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内设1名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日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设置满足要求。公司制定并逐步完善落实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噪声、激光辐射、煤尘、其他粉尘(铬铁粉)、矽尘、石墨粉尘、三氧化铬、一氧化碳、氧化钙、氧化镁烟、其他粉尘(碳酸钙粉尘)、氧化铝粉尘、金属镍与难溶性镍化合物、铜烟、铝金属、铝合金粉尘、钨及其不溶性化合物、电焊烟尘、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电焊弧光、砂轮磨尘、硫酸及三氧化硫、氯化氢及盐酸、氢氧化钠、氟化氢、游离二氧化硅、高温。 本次于2021年8月30日~9月1日对上海马腾新型材料厂试运行生产作业环境进行了检测,除设备选型时均采用低噪声设备,现场检测结果显示5#厂房破碎车间破碎机操作位、5#厂房破碎车间精筛操作位所测噪声不符合GBZ 2.2的要求。本项目1#厂房制球车间隧道炉巡检操作位、1#厂房铝铁车间中频炉操作位、2#厂房铝线车间熔铝炉操作位、2#厂房铝线车间炒灰机操作位、2#厂房台铝车间熔铝炉熔铝炉操作位2#厂房台铝车间熔铝炉炒灰机操作位、2#厂房台铝车间熔铝炉连续烧铸机巡检位、5#厂房钛铁车间自耗炉操作位WBGT指数不符合标准要求,其他测定结果化学因素和物理因素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一部分化学危害因素》(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二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中的卫生限值要求。 如切实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相关建议,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危害防护措施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则本建设项目可满足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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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同意该项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一般)”,原则同意《评价报告》的相关内容,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后,形成正式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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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完成时间 |
2021年 12 月 3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