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烈光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2018-04-16上海赛源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建设单位 |
上海烈光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吴连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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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上海烈光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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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型 |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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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理位置: 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华青路7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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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上海烈光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设计生产安全气囊支架208万件、安全带支架953万件。上海烈光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从事汽车配件安全气囊支架、安全带支架的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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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组长 |
王磊 |
技术负责人 |
谷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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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张劲智 |
报告编制人 |
谢泽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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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
谷丰 |
项目组成员 |
张靖、刘东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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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 |
调查时间:2017年12月13日 调查人员:谢泽陶 陪同人员:吴连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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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 |
氧化铁粉尘、二氧化氮、一氧化氮、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电焊烟尘、电焊弧光、锰及其无机化合物、臭氧、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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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果 |
化学因素:√全部达标;□浓度超标(超标因素: 无 超标点数: 0 )。 物理因素:□全部达标;√强度超标(超标因素: 噪声 超标点数: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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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及建议 |
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较重项目,通过现场调查及综合评价,在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建筑卫生及辅助用室、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方面符合职业卫生要求。职业病防护设施方面,冲压岗位噪声超标,点焊岗位未设置局部吸风措施,部分符合要求。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方面,公司未能提供职业卫生“三同时”有关资料。 2017年12月16日~12月18日对上海烈光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生产作业环境进行了检测,化学因素测定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一部分化学危害因素》(GBZ 2.1-2007)中的卫生标准,物理因素测定结果部分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二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中的卫生标准,冲压岗位存在噪声超标现象。 通过对历年作业场所检测数据和健康监护数据分析表明,在现有防护措施和生产条件下,上海烈光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目前无职业病病例发生,但工作场所存在噪声超标,应加强防护。 综上所述,上海烈光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需要整改的内容,用人单位应落实评价报告中提出的相关建议,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和管理制度,使工作场所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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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同意该项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原则同意《评价报告》的相关内容,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后,形成正式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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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完成时间 |
2018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