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属于(✔严重 □一般)。
本次于2022年7月对高和精工(上海)有限公司生产作业情况进行了职业卫生调查和现场检测。
通过现场调查及对项目资料综合分析,用人单位总体布局、生产设备布局、个人防护用品部分职业卫生相关要求,建筑卫生学设计、辅助用室设置、职业病防护措施方面、应急救援设施、职业卫生管理部分符合职业卫生相关要求。
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用人单位制定了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明确了公司各职能部门的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指定行政人事部作为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内设2名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对该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厂区日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但该用人单位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且现场调查未见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未见《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通知(沪卫职健[2020]011号)》规定接受职业健康培训相关学时证明。
公司制定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但用人单位缺少岗前、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报告,缺少复查人员的体检报告,缺少体检项目;现场警示标识张贴不全,未在公司公共区域设置公告栏,未公布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未公布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浓(强)度等;现场调查未见2020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2019年检测项目于提供的MSDS不一致,检测项目不全面;用人单位无记录证明进行过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预案等,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部分符合职业卫生要求。
用人单位生产过程中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噪声、工频电场、高温、环己酮、异佛尔酮、溶剂汽油、甲苯、丙酮、其他粉尘、乙酸甲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丁酮、二氯甲烷、一氧化碳、氢氧化钠、硫化氢、氨等。本次于2022年7月26日~7月28日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测定结果化学因素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一部分化学危害因素》(GBZ2.1-2019),测定结果物理因素除辅助生产粉碎岗位碎料间/碎料机操作位噪声外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二部分物理危害因素》(GBZ2.2-2007)
通过对历年作业场所检测数据和健康监护数据分析表明,在现有防护措施和生产条件下,高和精工(上海)有限公司目前无职业病病例发生。
如切实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相关建议,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和管理制度,则高和精工(上海)有限公司工作场所可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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