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报告公示 »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上海利旁包装有限公司

2022-12-07

建设单位

上海利旁包装有限公司

联系人

阮经理

项目名称

上海利旁包装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地理位置:

上海利旁包装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新车公路418弄7、9、10号,所在厂区北侧为民宅;东侧为农田;西侧为上海松红电子有限公司及格林豪泰快捷酒店,南侧为松闵路,隔路为农田,松闵路设置出入口

项目概况及评价范围:

上海利旁包装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2009年搬迁至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新车公路418弄7、9、10号开展生产活动,建筑面积10723m2,主要日用化学品灌装,各类化学品总灌装量约共7000Ot/a。

上海利旁包装有限公司于2009年在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新车公路418弄7、9、10号投入运行,但未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相关资料文件。用人单位目前由办公室负责落实职业卫生工作,其中配备1名专职、1名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目前用人单位已按照制订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定期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评价涉及范围:上海利旁包装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新车公路418弄7、9、10号厂房,包括7#厂房、8#厂房、9#厂房、10#厂房、变电房等。

评价涉及主要生产设施有:液体包装机、水平式充填包装机、压片机、混合机、灌装机、真空乳化锅、复卷机、切割机、热收缩机、水处理设备、pH计、比重计、粘度计、空压机等。

本评价报告不涉及放射卫生内容。

评价项目组长

王磊

技术负责人

郁新森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荣

报告编制人

张靖

审核人

陈荣

项目组成员

高一鸣、曾秋霞

现场调查

调查时间:2022年11月04日

调查人员: 张靖

企业陪同人员:阮经理        

现场检测

现场检测时间:2022年11月11日~2022年11月13日

检测人员:汪燚、刘彬等

企业陪同人员:阮经理

职业病危害因素

其他粉尘(二氯异氰尿酸钠二水合物等)、碳酸钠、氯、丙烯酸、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噪声、工频电场

检测结果

化学因素:✔全部达标;□浓度超标(超标因素: ,超标点数: )。

物理因素:✔全部达标;□强度超标(超标因素: ,超标点数: )。

评价结论及建议

本项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属于(□严重✔一般)。

本次于2022年11月对上海利旁包装有限公司生产作业情况进行了职业卫生调查和现场检测。

通过现场调查及对项目资料综合分析,用人单位总体布局、建筑卫生学设计、生产设备布局、辅助用室设置、个人防护用品方面、应急救援设施符合职业卫生相关要求。职业病防护措施部分符合职业卫生相关要求。

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公司设有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内设1名专职、1名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日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公司制定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但现场调查用人单位2020~2022年职业健康体检表格填写不规范,如漏写因素高温等;用人单位建厂以来未按照“三同时”要求行进行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管理部分符合职业卫生要求。

用人单位生产过程中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其他粉尘(二氯异氰尿酸钠二水合物等)、碳酸钠、氯、丙烯酸、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噪声、工频电场等。本次于2022年11月11日~11月13日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测定结果化学因素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一部分化学危害因素》(GBZ2.1-2019),测定结果物理因素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二部分物理危害因素》(GBZ2.2-2007)。

通过对历年作业场所检测数据和健康监护数据分析表明,在现有防护措施和生产条件下,上海利旁包装有限公司目前无职业病病例发生。

如切实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相关建议,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和管理制度,则上海利旁包装有限公司工作场所可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同意该项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一般)”,原则同意《评价报告》的相关内容,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后,形成正式稿。

报告完成时间

2022年12月07 日